2009年3月10日星期二

丢了身份证怎么办

居民身份证是居民最经常使用的证件,到城市打工的人就更离不开它,到银行开户存钱、办理《暂住证》、《务工许可证》、领取邮寄包裹和汇款都需要居民身份证。如果居民身份证丢了,就会带来很大的不方便。因此,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,那么一旦居民身份证丢了,该怎么办呢?
  按照公安部制定的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规定,居民在丢失身份证后,应该做下列几件事:
  ⑴.立即到公安机关报失,一般我们需要到管辖我们工作单位的派出所报失,然后打电话或写信到家里,请家人代为到家乡的乡镇派出所报失;
  ⑵.报失后,要申请补办一个新的居民身份证。办理新的身份证,需要带上户口簿和村委会开的证明。办理新的居民身份证的地点也是在家乡乡镇派出所。
  ⑶.由于新的身份证办理时间较长,一般是3个月,所以需要先在家乡乡镇派出所办理一个临时身份证,再邮寄回来,碰到检查等事可以拿出来作为证明;
  ⑷.拿到新的身份证后,退回临时身份证。
  有些人在丢失了居民身份证之后,会借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来办理一些事情,应付有关部门甚至是公安机关的检查和管理。这是一种违法行为,一旦被发现,公安机关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》,对违反规定者处以“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”的处罚。有的时候,借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理事务可能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。
  还有一些人在丢了居民身份证之后,购买伪造的身份证,这是更严重的违法行为,一旦被发现,就要追究刑事责任,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“坐牢”。
  另外,我们也不能随便向他人出借居民身份证,否则别人拿着你的身份证去办一些违法的事情,而责任却会落到你的头上。我们必须清楚地意识到它的危害性。
原帖地址:http://zhidao.baidu.com/question/4924990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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